高等學校的來華留學生教育質量保障是學校整體教育質量保障體系的一部分。高等學校應當根據來華留學生教育的特點,對學校內部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各個要素和環(huán)節(jié)進行針對性的補充,滿足來華留學生教育質量保障的需要。
高等學校應當積極參與教育主管部門、專業(yè)機構和社會組織實施的來華留學生教育質量保障活動。
第四部分 管理和服務支持
12 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來華留學生教育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保障來華留學生教育的健康發(fā)展和持續(xù)改進,推進中外學生管理和服務的趨同化。
12.1 目標定位
高等學校應當有定位合理、目標明確的來華留學生教育發(fā)展戰(zhàn)略,并有運作良好的戰(zhàn)略實施和控制體系。
12.2 機構設置
高等學校應當設置專門的來華留學生教育管理部門,實施歸口管理,統(tǒng)籌協(xié)調全校來華留學生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高等學校的各個職能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積極為來華留學生的管理和服務提供支持。
12.3 工作隊伍建設
高等學校應當為來華留學生教育配備充足的工作人員,配備比例和崗位待遇不低于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高等學校應當依照《學校招收和培養(yǎng)國際學生管理辦法》建設面向來華留學生的輔導員隊伍,確保輔導員配備比例不低于面向中國學生的輔導員配備比例;應當制定輔導員崗位標準,確保來華留學生輔導員達到綜合素質、外語水平、跨文化能力等方面要求,能夠針對來華留學生特點提供有效的指導和服務,促進來華留學生的全面發(fā)展。高等學校應當有計劃地采取培訓等措施,提高工作隊伍的業(yè)務能力、外語水平和跨文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