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
第三十三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考試規(guī)則
2.湖南省普通話水平測試考試情況記載表
3.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考點工作情況評分表
附件1
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考試規(guī)則
參加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的考生應嚴格遵守如下考試規(guī)則:
1.進入候測室,考生須主動交驗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雙證不齊者不得參加測試。
2.備測時,考生不得在試卷上做記號,不得與他人交談,不得向考務人員提任何有關考試內(nèi)容的問題,不得攜帶任何資料、錄音(錄像)器材(包括手機)等進入考場。否則視為考試違紀。
3.測前準備完畢,考生應將備測試卷留在原處,在考務人員引導下按機位編號進入對應測試室。
4.測試時,考生應嚴格按照計算機測試系統(tǒng)的提示進行操作和測試。測試過程中除按指令進行測試操作外,考生不得進行其他內(nèi)容的操作,也不允許更改計算機系統(tǒng)的設置??忌`規(guī)操作造成的計算機及其配件損壞,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測試過程中,考生要做到吐字清晰、語速適中,音量與試音時保持一致。如果出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告知監(jiān)考人員協(xié)助解決。
6.測試結束后,考生應將耳機放回原處,確認考試成功后迅速離開考場。
湖南省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 考務細則(湘教發(fā)〔2017〕4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