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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辯文是一種議事說理的文章,就是作者從一定的立場出發(fā),對客觀事物進行分析評論,表明自己的觀點和意見,以引起讀者的共鳴。論辯文主要是剖析事理,明辨是非。一般論辯文有三個要素:論點、論據(jù)和論證。即確立論點,拿出論據(jù),精心論證。凡政論文章、學術論文、時事評論、文藝評論以及各種雜感雜文、諷剌小品等都屬此類。
論辯文的結構要求邏輯嚴密,層次分明。尤其是中心論點的論證過程更要如此。正式論辯文的結構形態(tài),有先總后分(演繹法)、先分后總(歸納法)和總一分一總(演繹加歸納)等等,而以后者應用最廣、最普遍。所有這些都應按原文翻譯,不是譯者考慮的事情;但譯者了解這些規(guī)律,有助于提高翻譯質量,準確傳達原文意思。
這種文體要求語序邏輯嚴謹,語言準確有力。另外,這種文體書面語多,連同多,而語氣詞少。翻譯時應該注意這些特點。論辯文是說理的文章,要把道理講得清、講得好,首先要求文章邏輯性強,事明理當,而語言有序才能言之成理,如果語言沒有理清,道理就很難貫通,所以說譯文要語序邏輯性強;另一方面,如果用詞不當,詞不達意,就會使正確的思想、觀點得不到正確的表達,以致事理不明,缺乏說服力,特別是同義詞、近義詞的恰當選擇,修飾語的準確運用,會對概念的正確、說理的嚴密起主要作用,而語言新鮮活潑、生動有力,會使文章增加ー種鮮明感和以理服人的色彩,從而起到感染讀者的作用,故要語言準確有力?,F(xiàn)舉幾個具體譯例如下:
①政論文例一吉田茂提交憲法調查會的意見書:
最近の憲法改正意見に対する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