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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行動計劃(2018-2020年)》精神,加快培養(yǎng)急需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為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和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提供人才支撐,根據(jù)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和地方合作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項〔2019〕4號)要求,現(xiàn)就做好我市2019年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以下簡稱“西部項目”)留學人員選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實施對象及基本條件
申請人須為我市高等學校、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熱愛中國共產(chǎn)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zhì),無違法違紀記錄,且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條件者,如系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亦可申請本項目,但須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語水平的專門的外語考試成績證明。
具體條件及應提交的申請材料請登錄國家留學網(wǎng)(http://www.csc.edu.cn/),在“201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專欄查閱。
二、項目類別、留學期限及附加條件
(一)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3-6個月。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5周歲;應為國家重點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骨干,或兩院院士、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杰出人才或領軍人才入選者、其他國家級人才計劃入選者,或具有副司局級及以上行政職務。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3-12個月。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0周歲;碩士、本科畢業(yè)后應分別有2年、5年工作經(jīng)歷。
博士后:留學期限6-24個月。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0周歲;距博士畢業(yè)時間應在3年以內(nèi)。
三、資助內(nèi)容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