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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貼、住宿、保險、國際旅費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赴國外擔任漢語教師志愿者服務期滿相關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2〕3號),志愿者享受保留應屆畢業(yè)生待遇、保留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和學籍、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加分、申請國家公派留學項目優(yōu)先錄取、申請國家公派出國教師和孔子學院專職教師優(yōu)先錄用等優(yōu)惠政策。
八、審核、推薦
請各市教育局、高等學校、省實驗中學嚴格審核志愿者報名者資質,確保申請材料真實、完整,為符合條件報名者的《審核表》簽署意見、簽名并加蓋公章(各市教育局須在《審核表》中“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審核意見”一欄簽署意見、簽名并加蓋公章)。
請各市教育局、高等學校、省實驗中學將《審核表》(一式兩份)、中、英文《申請表》、學歷學位證書(大學四年級在讀學生出具在讀證明)、普通話、外語證書等材料于2019年1月2日前報我廳。
關于2019年漢語教師志愿者補招及崗位信息表,請參閱國家漢辦官網(wǎng)(vct.hanban.org)。